个人资料保护政策
(更新于: ……… 7月 2021)
1. 政策目的
本《个人资料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旨在说明慈光福利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我们”或“我们的”)如何收集、使用、披露及保留个人资料,以支持我们的各项活动与营运,并说明我们为保护您的个人资料所采取的措施。本政策旨在符合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
2. 政策适用范围
2.1 当您浏览我们的网站,即表示您接受并同意本政策的条款,包括日后不时更新的版本。
2.2 本政策是对您先前向本会所提供的任何同意的补充,并不取代或影响该等同意,也不影响本会依法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所享有的权利。
3. 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型
3.1 “个人资料”是指与可识别个人身份相关的资料,无论其是否真实,或是该资料与我们持有或可能取得的其他资料结合后可识别个人身份。常见的个人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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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身份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护照资料、出生证号码、工作证号码、国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及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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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联系信息,例如电话号码、住址和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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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照片及音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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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医疗与就业资料(例如职业、董事职务、任职经历、工作历史、薪资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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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财务信息,例如银行账户资料、信用卡/借记卡资料、收入、支出及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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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您使用我们网站与服务的相关信息,例如电脑与连接信息、设备功能、带宽、页面浏览统计及网站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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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您通过表格或与我们互动所提供的其他任何信息。
4. 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资料
4.1 您可以在无需透露个人资料的情况下浏览我们的网站,除非我们需回应您的请求或您主动联系本会。我们通常通过以下方式收集您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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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注册参加我们的活动、服务或购买产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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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您注册或使用我们拥有或运营的网站上的服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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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您设立任何在线账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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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您要求我们与您联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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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您与本会员工、代表或代理互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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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您回应我们要求额外资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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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您要求加入电邮或通讯列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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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您提交求职申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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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我们从商业或慈善伙伴或第三方处收到您的推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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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您向我们捐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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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您以任何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资料时。
4.2 若您向我们提供第三方的个人资料(如配偶、子女、父母、雇员或授权代表的资料),您即表示已取得该第三方的同意,允许您向我们披露其个人资料以用于相关目的。
5.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5.1 我们可能单独或联合使用您所提供或收集的个人资料,并可能与其他来源的信息整合,以实现以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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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回应并处理您的查询、请求、申请、投诉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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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管理本会基础设施与营运,遵循内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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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比对资料以提供服务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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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验证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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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防范、侦测和调查犯罪行为,包括诈骗与洗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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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维护与执行我们的法律与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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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审核与分析本会内部流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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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举办推动本会慈善宗旨的活动或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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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遵守法律法规或配合执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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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处理与评估您对服务或产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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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履行您所请求服务或产品的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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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监控、评估及审计所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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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处理捐款与税务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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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客户/捐赠者偏好与人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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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维护您与我们的关系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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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处理付款或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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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与您沟通政策变更或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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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提供或获取雇员推荐或背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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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优化网站内容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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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管理抽奖或竞赛,联系获奖者及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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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向您发送与我们产品、活动、项目及受益人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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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与上述任何事项相关的其他用途。
5.2 若您提供新加坡电话号码,并同意我们以该号码与您联系,我们可能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联系您,发送有关本会产品与活动的信息。
5.3 若就特定服务另行通知您资料使用目的,我们亦会依照通知内容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5.4 即使您与我们的关系终止,上述使用目的在合理期限内仍可能适用(例如为执行合同权利)。
6. 个人资料的披露与共享
6.1 本会可能将您的个人资料披露予本会员工或第三方服务提供方(无论位于新加坡境内或境外),以执行前述用途。我们将确保接收方妥善保密并保障资料安全。
6.2 可能接收您个人资料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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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慈光福利协会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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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为我们提供服务的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方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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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与我们合作或在我们网站提供产品/活动的商业或慈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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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与企业宣传活动有关的外部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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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信用局、债务催收机构或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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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权利义务转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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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银行、信用卡公司及其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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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我们的专业顾问,如审计师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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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法规要求披露资料的政府机关或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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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经您授权的其他第三方。
6.3 本会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出售予任何第三方,并将继续遵守一切保密责任。
7. 撤回同意
7.1 您可通过书面或电邮方式联系本会的数据保护主任,提出撤回您对我们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的同意。
7.2 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处理您的申请,并告知您撤回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法律责任。
7.3 若因您的撤回请求而影响我们为您提供服务或管理合同关系,本会可能因此中止相关协议。
7.4 即使您撤回了同意,本会仍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继续使用相关资料。
8. 查阅与更正
8.1 您可要求查阅或更正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请通过以下电邮方式联系数据保护主任。
8.2 本会可能会收取查阅费用,并事先告知金额。
8.3 若无法提供或更正资料,我们将说明原因(除非法律允许不作解释)。
9. 资料保护措施
9.1 为防止未经授权访问、使用、披露或篡改,我们已采取适当的行政、技术与物理措施,包括加密、防毒软件、隐私筛幕等,仅在“知情需用”原则下披露信息。
9.2 尽管我们努力保障信息安全,但互联网传输或电子存储无法完全避免风险。我们将持续优化安全措施。
10. 资料准确性
10.1 我们依赖您所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准确与完整。若资料有变更,请及时电邮通知我们。
11. 资料保存
11.1 我们将保留您的资料,直到达成收集目的,或依法律规定保留。
11.2 一旦无继续保留的必要,我们将销毁或去识别化处理您的资料。
12. Cookies 政策
12.1 我们的网站使用 cookies(小型文件),以优化网站体验与分析用户行为。
12.2 我们使用 cookies 用于以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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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管理并个性化您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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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分析趋势与优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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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根据兴趣提供定制内容。
非个人资料将进行匿名化或统计整合处理。
12.3 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控制或禁用 cookies,但这可能影响浏览体验。
13. 外部链接
13.1 我们网站可能包含其他网站链接。本政策仅适用于慈光福利协会网站。请阅读相关网站的隐私政策。
14. 政策变更
14.1 我们可能不时更新本政策,以确保其符合法律要求。建议您定期查阅本政策以了解最新情况。
15. 联系方式
如您对个人资料处理或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电邮:hqdpo@metta.org.sg(请注明“数据保护主任”收)
地址:新加坡 529950,实乞纳街 1 号 32 号,慈光福利协会(请注明“数据保护主任”收)